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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方案(试行)

  2011年08月29日 00:00  点击:[]

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方案(试行)

院教字[2007]11

 

教学是学院的中心工作,教学质量是衡量学院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准,提高教学质量是学院永恒的主题。为强化全院教师的质量意识,全面提高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评估方案。

一、评估目的

1、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是课程评估、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。进行教学质量评估有助于促进课程建设和教学管理,全面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。

2、通过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推动我院教学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,同时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,促进教师潜心钻研业务,集中精力投入教学工作,全面提高我院教学工作的整体水平。

3、评估是对教师在教学中付出辛勤劳动的承认,评估结果是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和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
二、评估办法

1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院教学质量评估的领导机构,下设两级评估专家组,即学院评估专家组和各系(部)评估专家组。学院评估专家组由有关院领导、教务处、教评中心及院督导团组成。各系(部)评估专家组人数为68人,原则上由系(部)正副主任、归口教研室的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(不少于3人)组成。教务处负责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具体管理工作。

2、评估内容包括师德、教学态度、教学水平、教学改革和教学效果等方面,体现全面、客观、公正的原则。

3、教学质量评估采取学生与评估组相结合、经常性与重点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。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综合得分按学院专家组评分占30%、系(部)专家组评分占30%、学生评分占40%计算。

4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分优秀(A类课教师)、良好(B类课教师)、合格(C类课教师)、不合格(D类课教师)四等。

三、评估实施

(一)评估程序

1平时随机听课

各专家组成员长期深入到各教学部门随机听课,做好听课笔记,对教师教学情况有较全面的了解,并及时将听课建议和意见反馈给各教学部门和任课教师。

2集中随机听课

各专家组有针对性地在各教学部门随机听课,做好听课笔记,并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意见,对有争议的问题,可提交专家组共同讨论。

3、评估基础数据的准备

各系(部)系统管理员通过网络登录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系统,输入教师授课信息(跨系上课的教师归口到教师所在教学部门管理),对学生信息、课程信息等进行维护。

4、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

教师所在系(部)负责组织召集学生代表就本学期有关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座谈,院评估专家组有关人员参加并做好会议座谈记录。学生代表由院专家组随机抽取产生。学生代表座谈会实行被评教师回避制度。

5、组织学生及专家组成员上机评分。

各教学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,组织学生到机房上机登录评估系统评分,过期评分无效。

6、等级评定

各教学部门根据教师的评估得分,按职称类别从高到低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参评教师的等级,并将评定结果报教务处审核,最后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。

(二)等级确定方法

1A类课教师人数不超过本部门参评教师总人数的15%D类课教师人数不超过本部门参评教师总人数的5%C类课教师不超过本部门参评教师总人数的20%

2A类课教师候选人在近三年内有教研论文公开发表,或主持院级教研课题,或参与省级以上教研课题。

3A类课教师的评定依据职称高低分类确定:讲师、助教为一类,依分数高低按所在教学部门相应职称总人数的15%确定,助教原则上不得参评A类课教师(特别优秀者除外);高级职称为一类,依分数高低按所在教学部门相应职称总人数的15%确定。

4、对上一年被评为A类第二年又参评A类课程者,在确定其A类课程时,要求在教学方面有新的业绩。连续二年被评为A类课教师者,第三年不占所在教学部门A类课教师评选指标。

5、参评A类课的专职教师和代课教师,其年教学工作量必须达到学院相应职称的额定工作量;参评A类课的兼职教师,平均周教学工作量必须达3个标准课时。

6、原则上A类课教师既不能全是专职教师,也不能全是兼职教师。

7、凡出现三级及以上教学事故者,当年不得参评A类课。

四、评估结果奖惩办法

1给予A类课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。

2被评为D类课教师者,扣除其当年教学酬金1000元,并在职称评定上实行一票否决制。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者,调离教学岗位。

 

 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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